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2014年检报告
来源:南粤公益基金会作者:admin发布时间:2015-04-18 14:02:58
2014年度,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》、民政部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、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完善基金会各项工作建设,确保基金会自律、诚信、规范、健康发展,积极发挥基金会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,具体工作开展如下:
一、加强能力建设,提升服务水平
(一)完善管理制度,严格规范管理
贯彻落实《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章程》、《广东省南粤公益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制度》,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规范内部管理。发挥基金会核心领导的整体效能及监事会的监督职能,定期举行理事会会议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年终工作总结,就基金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、评定任务完成情况、总结经验、吸取教训,为基金会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。
(二)加强队伍建设,巩固发展基石
根据实际,充实设计部、编辑部、公共事业部等兼职工作人员,保证工作发展需要。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和工作实际,加强对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,组织公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核测试,更新知识结构,增强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,增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。此外,为加强对外学习和提升业务水平,在基金会参加的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上,理事长带队组织工作人员赴会观摩、学习和研讨,积极参加30场专题研讨会、慈善信息发布会、互动沙龙和体验活动,与各界公益人士现场讨论,交流互动,了解公益慈善领域发展现状,拓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思路。
(三)申请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,拓宽服务领域
为满足社会发展、社会服务的多样化需求,拓宽服务领域,完善社会服务功能,提高社会服务水平,基金会申报并成功获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,成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。
二、践行公益宗旨,服务社会所需
基金会始终坚持以倡导公益理念,汇聚爱心资源,服务教、科、文、体、卫等项目为工作目标,为推动和繁荣公益事业做出一份贡献。
(一)汇聚爱心资源,开设专项基金
成立至今,基金会已开设帮助自闭症和其他残障儿童的“天使的心专项基金”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“文汇天下专项基金”、帮助残疾人特殊艺术的“点亮生命助残专项基金”、帮助残疾人就业的“橄榄树助残专项基金”、关爱老年人健康的“康馨关爱生命专项基金”、帮助解决边缘儿童群体的抚养、教育和就业问题的“关爱下一代儿童助养专项基金”、弘扬书法艺术的“青少年书法教育专项基金”、帮助贫困学生的“书香千里专项基金”和“社会危机救助专项基金”等九大专项基金。
(二)开展公益活动,传递温暖爱心
围绕专项基金服务范畴,深入推进文化艺术发展、扶助残疾人、环境保护及教育宣传、扶贫助学、关爱自闭症儿童等服务。“青春的火焰”新年音乐盛会,残疾人艺术团展现他们超越平凡的精彩、互帮互助的坚强和绽放生命光彩的自信,为大家点燃生命激情、点亮青春的火焰。首届“南粤杯”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总决赛暨南粤书法教育论坛,青少年选手现场泼墨,同台竞技;书法界和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各抒己见,为书法教育事业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,推动书法教育普及,提高青少年素质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。“绿荫满城,金溢同行”爱心植树活动,让孩子们理解、尊重和关爱残疾人,把环保和关爱的理念撒在孩子们的心田里。“暖春关爱,照亮希望”扶贫助学,为贫困山区学生送去急需的学习用品。2014世界自闭症日关爱行动,为家长及星儿提供切实的指导和帮助。“中国梦•自强梦•我能行”百日公益巡演,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,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,弘扬正能量及人道主义精神。“天使的心”关爱自闭症儿童活动以爱心义卖、慈善拍卖等向社会呼吁和传递“理解、包容、关爱、接纳”自闭症患者的信念,用爱温暖孩子们的心,引领他们走出孤独的世界。“爱心助残•情暖人间”助残帮困行动,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,倡导“平等、参与、共享”的现代文明社会价值观。扶持公益组织举办展览、赛事、讲座、沙龙等各类文化活动,以及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。关爱下一代儿童助养计划关注孕婴、儿童的健康与成长,为孕妇、婴幼儿及弱势儿童提供持续、深入、切实的帮助及养护,帮助解决边缘儿童群体抚养、教育等问题,激发全社会的慈善之心和关爱之情,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、共同关爱、共同负责的良好社会格局。
(三)创新志愿服务,人人参与公益
制定《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》,建立南粤志工管理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,呼吁市民积极加入志愿者,参与到基金会的公益项目中来。为更有效地在全社会激发和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时代新风,基金会感召南粤志工中乐于奉献的企业家自愿组建企业家服务队,发挥更大的资源优势,为推动公益事业深入发展贡献力量。至今,已成立3支企业家服务队,在梅州、深圳等地开展关爱自闭症群体、帮扶贫困山区儿童教育等多项关爱服务。
(四)积极探索“社会企业”模式
基金会积极探索公益新模式,提出“南粤社会企业公益文化创新云都”计划,拟引入社会企业模式,紧随当前互联网技术革命,为社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公益机构提供专业场所和服务,促进公益机构的发展,提高公益质量、效率和服务水平;建立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良好机制,为加快公益事业的社会投资提供更好的支持环境。
2014年,基金会迎来了发展的第二个年度,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下,基金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,取得了较大的进步,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。基金会将继续努力,坚持公益宗旨,努力创新,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为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
2015年4月6日
(财务状况请点击“审计”公示栏查看)
旭*服务队¥ 320.002024-11-16
旭*服务队¥ 100.002024-12-09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11-04
旭*服务队¥ 390.002024-10-18
旭*服务队¥ 150.002024-10-12
旭*服务队¥ 30.002024-10-11
旭*服务队¥ 80.002024-10-08
旭*服务队¥ 250.002024-10-07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10-06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10-03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9-27
旭*服务队¥ 300.002024-09-18
旭*服务队¥ 40.002024-09-12
旭*服务队¥ 30.002024-09-09
旭*服务队¥ 220.002024-09-04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8-31
旭*服务队¥ 300.002024-08-19
旭*服务队¥ 60.002024-08-03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7-27
旭*服务队¥ 850.002024-07-25
旭*服务队¥ 0.012024-07-23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7-22
旭*服务队¥ 670.002024-07-21
旭*服务队¥ 1033.002024-07-20
旭*服务队¥ 50.002024-07-19
旭*服务队¥ 200.002024-07-04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6-28
旭*服务队¥ 80.002024-06-23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6-22
旭*服务队¥ 300.002024-06-21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6-17
旭*服务队¥ 100.002024-06-11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5-30
旭*服务队¥ 30.002024-05-27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5-26
旭*服务队¥ 400.002024-05-23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5-21
旭*服务队¥ 60.002024-05-07
旭*服务队¥ 80.002024-05-04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4-29
旭*服务队¥ 40.002024-04-27
旭*服务队¥ 300.002024-04-26
旭*服务队¥ 8.802024-04-25
旭*服务队¥ 90.002024-04-24
旭*服务队¥ 30.002024-04-23
旭*服务队¥ 180.002024-04-22
旭*服务队¥ 60.002024-04-09
旭*服务队¥ 100.002024-04-08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4-07
旭*服务队¥ 190.002024-04-05
旭*服务队¥ 70.002024-04-04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3-29
旭*服务队¥ 90.002024-03-27
旭*服务队¥ 100.002024-03-26
旭*服务队¥ 380.002024-03-25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3-20
旭*服务队¥ 50.002024-03-14
旭*服务队¥ 150.002024-01-30
青*年志愿者服务队¥ 1760.002024-10-30
青*年志愿者服务队¥ 1590.012024-07-21
青*年志愿者服务队¥ 100.002024-07-21
青*年志愿者服务队¥ 100.002024-07-12
青*年志愿者服务队¥ 1450.002024-07-11
青*年志愿者服务队¥ 825.002024-07-10
白*莹¥ 450.002024-02-05
宗*¥ 2500.002024-02-05
留*服务队¥ 4800.002024-02-04
留*服务队¥ 500.002024-02-04
旭*服务队¥ 1093.762024-02-04
旭*服务队¥ 50.002024-02-03
留*服务队¥ 300.002024-02-02
旭*服务队¥ 300.002024-02-02
留*服务队¥ 4400.002024-02-01
旭*服务队¥ 150.002024-01-30
旭*服务队¥ 80.002024-01-27
旭*服务队¥ 660.002024-01-26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1-25
留*服务队¥ 4800.002024-01-24
留*服务队¥ 2400.002024-01-24
留*服务队¥ 400.002024-01-15
旭*服务队¥ 20.002024-01-13
旭*服务队¥ 120.002024-01-12
旭*服务队¥ 100.002024-01-11
留*服务队¥ 4200.002024-01-05
留*服务队¥ 500.002024-01-03
珊*文化服务队¥ 330.002023-12-28
珊*文化服务队¥ 500.002023-12-26
青*服务队¥ 3000.002023-12-22
旭*服务队¥ 30.002023-12-18
旭*服务队¥ 30.002023-12-17
青*服务队¥ 2000.002023-12-14
旭*服务队¥ 120.002023-12-14
旭*服务队¥ 55.002023-12-13
旭*服务队¥ 50.002023-12-12
南*青少年服务队¥ 1050.002023-12-12
青*服务队¥ 20.002023-12-10
旭*服务队¥ 80.002023-12-10
旭*服务队¥ 50.002023-12-09
青*服务队¥ 50000.002023-02-08
旭*服务队¥ 120.002023-12-07